產品名稱即“品牌名稱(brand name)”。好的品牌名稱必須簡潔、易讀、易記、易寫。美國有為產品取名的專業機構,他們利用電腦,把26個英文字母搭配成各種名稱。有些品牌著名于世界,如克寧奶粉(Klim)、柯達(Kodak)等。
產品標識所用文字應當為規范中文。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或者外文,漢語拼音和外文應當小于相應中文。產品標識使用的漢字、數字和字母,其字體高度應大于或等于1.8毫米;
產品標識應當清晰、牢固,易于識別;
產品名稱包含中英文全程,或者中文拼音。另有對應于全稱的企業或產品簡稱,如: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,簡稱:中興通訊,英文簡稱:ZTE。
企業或品牌名稱具備統一的標準字體、標準色、標準大小以區別于同類企業或產品。企業和產品名稱應用于企業日常產品、服務、辦公、營銷行為等公司運作的各個方面,形成完整統一的企業CI系統。所以產品名稱是企業識別系統中最重要的一個要素。
產品名稱應當表明產品的真實屬性,并符合下列要求:
(一)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對產品名稱有規定的,應當采用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;
(二)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對產品名稱沒有規定的,應當使用不會引起用戶及消費者誤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稱或者俗名。
產品名稱可以作為注冊商標,但應符合商標法的規定。